重庆市合川区区民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补贴依据

关于印发《合川区购买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门照料护理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8-29

合川民发〔2022121



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合川区购买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门照料护理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民政办

  为切实做好我区全自理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合川区购买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门照料护理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

                                       2022822


合川区购买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上门照料护理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庆市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69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3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不断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强化特困人员兜底保障。现结合我区全自理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照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想,切实加强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以完善“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式为方向,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二、工作目标

在不增加区级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将全自理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统筹集中使用,向第三方购买上门照料服务,对全区范围内的全自理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实行上门照料护理服务,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模式、有效提升特困对象的照料服务质量、幸福指数和满意度。

三、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服务对象

全区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二)服务内容

1.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照料护理人员每月上门为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居家照料服务一次。每次上门照料服务均应提供《合川区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标准规范》(附件1)所规定的服务内容,力求做到应服尽服,未服务项需在《服务记录手册》中备注理由,以服务对象回访满意为判断标准。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40分钟。

2.对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助餐、助医、助行、如厕、助洁等基础性护理服务。由服务对象本人或监护人、村居干部向镇街民政办提出住院备案申请,镇街民政办初步判断是否有住院护理需求:对于初步认定有住院护理需求时,由镇街民政办通过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住院护理备案》,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指定医疗机构的住院护理服务;对于初步认定为没有住院护理需求时镇街民政办明确回复服务对象不予提供住院护理服务;对于医院诊断为不需要住院但已提交《住院护理备案》的情况,由第三方护理员根据医生诊断终止住院护理,并填写终止住院护理的理由备查。对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全年住院护理天数不超过5天,超过5天后的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住院护理按原有规定执行,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再提供住院护理服务。

四、承接主体

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区民政局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山东孝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三方服务机构,由其向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上门照料及住院护理服务,服务期限为两年。

五、实施步骤

(一)区民政局召开全区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门照料服务工作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会议。(202295日前)

(二)各镇街召开村(社区)召开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门照料服务工作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会议,结合自身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前期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做好特困人员解释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信访问题。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及前期培训工作。(2022910日前)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采集全自理分散特困人员身份及居家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健康检测服务、精神慰藉及心理疏导服务等方式全面摸清我区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情况,同时将对象基础信息录入信息化服务平台。(20229月底前)

(四)以“自主选择、托底供养”的原则,采取上门照料服务、住院护理服务相结合的服务形式为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服务。区民政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各镇街民政办、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职责,保障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老人照料护理服务落到实处。(202210月开始)

六、监督管理

采取线上、线下同步,随机抽查、月度考核等方式,对第三方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1.线上监管。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信息化监管平台及手机服务端小程序为依托,首先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对服务人员进行技能匹配、根据技能、区域分配任务;其次,照护护理服务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家中后,打开手机服务端小程序,拍照上传服务前状态并开始服务;第三,服务结束后,拍照上传服务前后对比照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评价短视频,服务签退结束服务。

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各镇街民政办工作人员、区民政局工作人员,通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已完成服务部分进行线上审核。审核包括后台初审、镇街民政办复审、区民政局抽审三级审核机制。

2.线下监管。由各镇街指定专人对本辖区内第三方开展的照料护理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性检查、回访;区民政局以电话调查、入户走访等形式随机抽查,并对运营服务进行评估,检查、调查、评估特困人员满意度及服务达标情况。各镇街民政办及村(社区)要及时将照料护理服务中收集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区民政局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督促第三方落实整改。

3.结果运用。区民政局根据线上、线下监管调查、评估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满意度及服务达标情况,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考评监督,同时对第三方支付劳务报酬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考评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七、职能职责

区民政局负责全自理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确定服务的项目和标准,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镇街考核及抽查情况拨付资金;及时将照料护理服务中收集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第三方服务机构,并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

镇街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全自理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负责认定有住院护理需求的服务对象,组织开展线上核查和入户抽查,监督全自理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督促第三方服务机构整改落实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区民政局反馈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

村(社区)负责协助镇街认定有住院护理需求的服务对象,协助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全自理分散特困人员上门照料护理服务的入户调查、信息采集,负责协调第三方服务机构和特困人员的服务关系,处理好服务矛盾。负责协助镇街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对分散特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在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外的其他时段,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日常照料继续按照《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中要求由监护人负责。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是解决特困人员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重要举措,是弥补社会救助体系短板的迫切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衡量脱贫攻坚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凡事必督、追责必严的重要工作,各镇街要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切实担当履责。各镇街要着力提高救助服务水平,指导和帮助本辖区内照料护理服务人员提升照料护理服务能力;组织专门人员逐户深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了解基本情况和照料护理意愿。村(社区)要配合镇街民政办及第三方服务机构了解村(社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情况,对照料护理服务人员所反馈的转介援助服务内容及时转介和协调处理。掌握照料护理人员(机构)服务情况,做好服务开展的引路人、监督人。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镇街要定期探访辖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时了解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对探访发现的问题和特困人员的服务诉求,要及时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对照料服务责任不落实或长期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向区民政局反馈,督促其落实整改。


附件:1.合川区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规范

















附件1


合川区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工作标准与规范

一、服务标准

类别

内容

频次标准

费用标准



上门照料服务


居家卫生服务

1/



50//

理发洁面服务

1/

床铺整理服务

1/

隐患排查提醒服务

1/

照料技能服务

1/

健康检测服务(血压、体温、心率等)

1/

精神慰藉及心理疏导服务

1/

代购服务

按实际需求服务

协助洗衣服务

按实际需求服务

转介援助服务

按实际需求服务

住院护理服务

助餐、助医、助行、如厕、助洁等基础性护理服务

按实际需求服务

100//



二、服务规范

(一)上门照料服务

1.居家卫生服务:居家环境卫生着重改善服务对象室内环境,家具及物品排放规整,桌面擦拭、地面垃圾清扫、厨房卫生打扫。引导服务对象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在服务过程中,通过引导服务对象主动打扫卫生,主动改善居家环境。

2.理发洁面服务:为有理发需求的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理发、剃须服务,做到发不过耳、头发整洁,提升特困人员的精神面貌。

3.床铺整理服务:为服务对象整理床铺和床上用品等,对衣物进行规范挂(叠)放。要求做到被盖叠放整齐,床单整理平整,柜子干净整洁。

4.隐患排查提醒服务:隐患排查主要针对散居特困人员居住隐患、用电隐患、用火隐患、用气隐患、饮食隐患。居住隐患重点把危房监测、漏雨、地面防滑等纳入重点排查;用电隐患根据线路裸露、电线老化、接线规范等纳入重点排查;用火隐患从不规范柴火堆放、有火灾隐患方面等进行重点排查;用气隐患从阀门、通风情况、是否为气罐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饮食隐患从是否吃过期食品、蔬菜方面排查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以上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由后台审核并电话确认后将信息告知所属镇街民政办和村居负责人,并电话跟踪村居专干,隐患严重时告知镇街民政办,请予协助排查,直至预警消除。每月由后台将重点安全隐患排查统计汇报书面材料递交甲方,以告知甲方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5.照料技能服务:对服务对象宣讲科学健康饮食的重要性,包括饮食搭配、不要暴饮暴食,规律饮食等,引导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6.健康检测服务(血压、体温、心率等):每次服务时给服务对象测量心率、收缩压、舒张压、体温并将检测数据录入系统;每次服务时还需对服务对象的健康情况做一个初步评估,重点排查重大疾病、慢性疾病,并在相应的采集信息“健康评估”一栏更新记录。将以上检测结果书面记录在《服务记录手册》当月的“查体记录”里备查。确保线上和线下均有记录,方便服务监管和数据分析。

7.精神慰藉及心理疏导服务:向服务对象宣讲党和政府救助相关的救助惠民政策,引导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养成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

8.代购服务:在电话预约服务对象时,与其沟通是否需要代购生活必需品,切记和服务对象沟通清楚,代购物品的价格和品牌。无服务对象联系电话但又有代购需求时,在上次入户服务时与其现场沟通代购的物品的价格和品牌,在下次入户服务时捎带。代购服务一般以生活用品、米面油、种子、肥料等为主,代购一般不包括药品,药品建议去医疗机构或正规药房购买,以确保用药安全。

9.协助洗衣服务:为残疾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且洗衣确有困难的服务对象协助洗衣,根据服务对象洗衣数量确定洗衣液(粉)配比,用洗衣设备或手工清洗衣物。主要引导服务对象平时注意个人卫生,穿干净的衣服以减少生病机率,逐步提高生活质量。

10.转介援助服务:特困人员长期散居在各村居,与人沟通交流较少,如遇到问题无人反馈,乙方服务人员应收集服务对象相关转介援助需求,提供信息反馈上报和转介服务,以解服务对象之难。

注:每月为一个服务周期。

(二)住院护理服务

1.助餐服务:帮助特困人员叫餐、喂饭、喂水等服务。因此产生的用餐购买费用由住院的特困人员自行承担。帮助特困人员叫餐服务时,确认特困人员的口味、想吃的饭菜种类,结合医生的嘱咐菜品以少盐少辣清谈为主,饭菜量适当,避免浪费。

2.助医服务:帮助特困人员拿药、喂药等服务时,按照医生的要求帮助特困人员拿药,并遵医嘱按要求剂量给老人喂药。

3.助行服务:帮助有行走困难的特困人员有短距离散步、推轮椅活动、就医检查助行等。

4.如厕服务:帮助有如厕困难的特困人员大小便时:如特困人员可以搀扶行走时,护理人员务必搀扶特困人员好肢,缓慢行走至厕所,找好位置,抓好扶手,协助解开裤腰,大小便结束后协助擦拭干净肛门,然后搀扶特困人员站立起来穿好裤子,缓慢行走至床边协助特困人员上床;如特困人员无法行走,又没有轮椅时,大小便只能在床上用大(小)便器进行。护理人员协助让特困人员收腿,褪去裤子,在床上垫上隔尿垫,把大(小)便器放在合适的位置排便。排便结束后协助擦拭,移去隔尿垫,穿上裤子,盖上被盖。如排便困难,可适当喂香蕉、喂水,也可揉腹等增加肠胃蠕动协助排便。

5.助洁服务:帮助长期住院卧床的特困人员翻身、擦身时,按头、左右上半身、左右下半身等顺序进行,动作要轻柔,擦身时注意保暖。帮助有洗漱困难的特困人员漱口、洗脸、洗脚时,使用不超过45°的热水,漱口时取坐位,避免误吞;洗脸时按左右上下的顺序均匀擦拭;洗脚时先热水泡脚,中间不断加热水,确保温度适中,洗脚结束后要用干毛巾擦拭干净水渍。帮助换衣困难的特困人员穿衣时,先穿好肢,再穿患肢,动作轻柔缓慢,注意穿衣时的保暖,避免着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