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林业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区林业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522D/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2.制定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林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负责林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拟定林业生产管理具体措施。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负责林木采种育苗、植树造林、抚育管理的技术指导。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警察支队、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检查督促其履行职能职责。

4.负责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

5.负责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编制林木采伐计划,执行限额采伐规定。负责全区林木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依法办理有关证照,查处乱砍滥伐、违法运输、违法经营林木案件。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湿地建设、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湿地保护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管理利用;负责合川三江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详规、资源保护管理和旅游经营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在履行国际湿地公约方面的履约工作,开展湿地保护对外工作与交流。加强石漠化治理。

6.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改革和林业发展,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查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组织开展林地权属登记,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监督指导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依法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7.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管理,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管理档案,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有关证照,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

8.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预案、指导镇街制定森林防火和扑救预案,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防火知识培训,组织协调扑灭森林火灾。承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维护全区林业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重、特大案件,森林火灾案件;森警支队配合林政资源科搞好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调查处理林权纠纷、林业法制监督工作;负责林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指导和督促全区各行各业的绿化活动,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10.宣传贯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林业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学研究和防治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科技推广、种苗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林木种苗工程建设,对合川区林木种苗行业实行管理;组织林木种苗生产,种质资源管理及良种的引种、育苗、示范、推广工作,对林木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审核、颁发《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林木种苗行政案件;负责林业科学研究试验,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项目;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组织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及技术服务;组织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区划,规划设计,森林林木采伐、间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各项工程的规划设计;依法对出入境的木材、竹材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运输的木材(含竹材以及木、竹制半成品和成批木、竹制品)和规定林产品以及野生动植物等行政案件,依照《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等法规由区森防站代合川区林业局行使执法权利。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12.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林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林业局机关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生产技术科,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科(挂林政资源管理科牌子),林业经济发展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二级行政单位);重庆市合川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挂重庆市合川区种苗管理站牌子,二级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合川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二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庆市合川区华蓥山林场(二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职能职责调整,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划入的职能。划入原区国土房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农委等部门承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

二是划出的职能。(1)划出原区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2)划出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职责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编制全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承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编制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647.50万元,支出总计14,647.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4.14万元、增长21.32%,主要原因是森退耕还林补助、森林精准提升及造林绿化项目及人员经费增加等。退耕还林净增加2482.64万元及人员经费增加91.51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127.0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671.21万元,增长49.24%,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补助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58.21万元及其他收入(动植物保护)增加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1.00万元,占99.77%;其他收入26.00万元,占0.2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520.5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461.53万元,较森林培育56.80上年决算数减少2,440.33万元,下降30.88%,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净减少2021.85万元、林业产业化减少27.43万元、森林资源管理减少117.77万元、森林资源监测减少72.19万元、森林培育减少56.8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29.0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减少15.2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74.77万元,占23.34%;项目支出4,186.76万元,占76.66%。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18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14.48万元,增长120.21%,主要原因是①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及退耕现金补助4500万元应在2019年度兑现支付、森林资源管理169.48万元、湿地保护145.00万元及产业化发展200万元等项目在2019年度验收合格后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10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8.21万元,增长49.15%。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净增加3,658.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21.24万元,增长114.3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公共安全支出67.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4万元、退耕还林项目净支出4614.83万元、农林水事业支出1184.9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20.5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5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3.33万元,下降30.85%。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减少2017.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等支出增减品迭后减少415.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95.73万元,下降41.66%。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减少1318.9万元、农林水支出255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支出增减品迭后减少22.1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16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4.48万元,增长119.73%,主要原因一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森林培育、退耕现金、产业化发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增减品迭后结转3860.38万元。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结转1134.1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共安全支出321.98万元,占5.9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0.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1.43万元,占4.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5万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89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0万元,下降25.69%,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3,216.82万元,占58.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8.90万元,下降29.08%,主要原因是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较少。

6)城乡社区支出6.69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34万元,下降86.36%,主要原因是部分未付工程款结转和结余到2019年使用。

7)农林水支出1,558.30万元,占28.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60.71万元,下降62.1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到2019年使用。

8)住房保障支出48.42万元,占0.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2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2万元,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 森林警察支队办案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6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9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标。本年支出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21万元,下降97.04%,主要原因是除上年结转6.6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外,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3万元,下降64.4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43万元,下降40.4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9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森林巡查、森林公安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万元,下降60.11%,主要原因是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4万元,下降38.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3.35万元,主要用于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5万元,下降76.0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8万元,下降48.7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严格。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6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2.6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专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6万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设备购置8.2万元及执法人员服装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0%。主要用于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如道路修建等,需要中介机构服务的项目如森林资源调查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543.36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5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领导高度重视,业务人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12.94万亩;二是完成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5万亩;三是完成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1万亩。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70万元,执行数为1458.3万元,完成预算的31.91%。主要产出和效果: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政社性支出补助16万元和2018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12.94万亩;2014年任务第五年补助面积1万亩,补助资金366.62万元;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5万亩,正在检查验收中。

2)质量指标。通过实施天保社会保险、政社性支出补助项目,使职工参保率达到100%;实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项目等,退耕还林的造林质量达标合格率≥90%

3)时效指标。由于我区国有林场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五险一金是全额纳入了部门预算,因此上级下达的社会保险费17万元未支付。2018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实际兑现1586.8万元(其中用上年退耕还林结余资金511.12万元),故,2018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结余了541.32万元;2014年退耕还林第五次现金补助兑现面积1万亩,未拨付资金33.38万元,在20197月底前完成拨款;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5万亩正在检查验收中,资金拨付在2019年度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上级的标准执行,杜绝铺张浪费,节约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天保工程区职工收入增幅达到预期指标≥5%

2)社会效益。通过实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和新增退耕还林项目,提高了农民经济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质量。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

3)生态效益。通过实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和新增退耕还林项目,提高了我区森林覆盖率,对减少水土流失有一定效果。

4)可持续影响。通过实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和新增退耕还林项目,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效果显著。

3、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天然林资源保护(社会保险和政社性支出补助)补助资金总额53万元,已支付16万元,资金支出率为30.19%,未完成原因是:国有林场职工的社会保险全额纳入了本级部门预算,因此导致17万元社会保险未支付,20万元政社性补助在20197月底前拨付给森林公安。

22018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总额1617万元,已支付1075.68万元,资金支出率为66.52%,未完成原因是:使用了上年退耕还林结余资金511.12万元,因此导致2018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结余了541.32万元。

3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总额2500万元,全部未支付,原因是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5万亩任务于201812月底已完成,现正在组织验收。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资金拨款力度,社会保险统筹用于维修林场防火道路。二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项使用。三是抓紧验收工作,验收结果汇总后经我局组织技术人员抽查并认可后,方可按验收合格面积进行补助,争取在20197月底前完成补助。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度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

总额

4570.00

1458.30

31.91%

年度
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12.94万亩;②2018年新增退耕还林面积5万亩;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1万亩。

完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12.94万亩; 完成2018年度新增退耕还林面积5万亩;完成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1万亩。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

标值

全年完

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万亩)

12.94

12.94


3

2018年新增加退耕还林面积(万亩)

5

5

需验收合格后按合格面积直补到户

5

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1

1


质量指标

6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

≥90%

≥90%


时效指标

7

当年资金支出率

≥80%

29.28%

2018年新增的退耕还林面积5万亩资金补助,2019度完成直补

8

退耕还林完成及时情况(2018年底前完成情况)

≥60%

100%

项目建设单位重视,群众造林积极性高


成本指标

9

退耕还林标准(累计3次补助,单位:/亩)

1200

12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1

天保工程区职工收入增幅

≥5%

≥5%


社会效益指标

12

社会保险参保率

≥95%

100%


生态效益指标

13

减少水土流失效果

有一定

效果

有一定

效果


可持续影响指标

14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显著

显著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合川区华蓥山林场对上级财政资金用于:幼林抚育5.14万元、林区道路维护5.0万元、森林防火4.0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6.83万元、松材线虫病春秋普查及林区枯死木清理等5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由单位负责人牵头,相关技术及财务人员通力协作,实事求是的开展绩效评价。经实地查看和走访调查:完成幼林抚育250亩。完成林区道路维护12万米的林道路路面杂草清除、清理平均宽度1.5米。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完成森林病虫害药物防治面积1.2万亩。此四项绩效自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均为优;完成林区松材线虫病病情普查,清理各个工区枯死松树质量率为85%,此项绩效自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均为良。发现的主要问题:林区松材线虫病病情普查难度大。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2755263


附件下载:

区林业局2018年决算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