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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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522D/2020-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天然林保护。加强石漠化治理。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等重大改革方案并实施。

7)负责编制林木采伐计划,执行限额采伐规定。负责全区林木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依法办理有关证照。指导林业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8)组织指导全区湿地保护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导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林木种苗生产;组织指导保护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安全。

9)组织实施林业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及其生态保护区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湿地等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湿地等生态补偿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区林业局机关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造林绿化科,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科(挂林政资源管理科、法制科牌子),森林安全科(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三)单位构成。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二级行政单位);重庆市合川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挂重庆市合川区种苗管理站牌子,二级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合川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二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庆市合川区华蓥山林场(二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划入:原区国土房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农委等部门承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划出:(1)划出原区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2)划出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职责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编制全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承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编制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调整后财务科职责为: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林业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审计监督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提出林业、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等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行业统计;负责对林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三是根据《中共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期间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的通知》(渝委编办〔2019〕30号)和《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精神,新增重庆市合川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5,077.33万元,支出总计25,077.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29.83万元、增长71.21%,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4.40万元;二是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3058.32万元;三是新增生态保护支撑体系资金1130万元;四是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支出较2019年增加1128.40万元;五是年初结转结余增加4988.71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6,56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1.12万元,增长48.9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4.40万元;二是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3058.32万元;三是新增生态保护支撑体系资金1130万元;四是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支出较2019年增加112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68.1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8,509.2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38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8.50万元,增长35.13%,主要原因是用于林业改革发展及林业服务体系建设、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等重点工作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18.13万元,占20.57%;项目支出5,861.90万元,占79.4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69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11.32万元,增长92.66%,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9.2万亩第一年现金补助4600万元及种苗补助3680万元需在2020年验收合格后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77.3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55.83万元,增长71.51%。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4.40万元;二是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3058.32万元;三是新增生态保护支撑体系资金1130万元;四是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支出较2019年增加1128.40万元;五是2018年有其他非财政拨款收入26万元;六是年初结转结余增加4988.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6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7.12万元,增长49.25%。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一轮退耕增加4.2万亩,增加投资3780万元,森林防火高风险治理增加1130万,以及人员经费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98.23万元,增长247.35%。主要原因是: 一是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补助3680.00万元是中途上级下达的资金,二是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增加4600.00万元、三是新增生态保护支撑体系资金113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509.21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1.19万元,增长35.44%。主要原因是用于林业改革发展及林业服务体系建设、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等重点工作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53.32万元,下降47.03%。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造林需要2020年验收后才拨付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69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31.32万元,增长93.08%,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9.2万亩正在实施,需2020年验收完成后拨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46.60万元,占4.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5万元,增长8.23%,主要原因是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办案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1.70万元,占3.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4万元,增长5.2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9.47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9万元,下降20.10%,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3,965.98万元,占53.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9.31万元,下降42.06%,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退耕还林存在验收不合格面积,需补植合格后拨付;二是2015年第三次直补及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直补需验收合格后拨付。

5)农林水支出2,657.89万元,占36.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17.31万元,下降58.31%,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造林正在实施,需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78.39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0万元,增长45.46%,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导致的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40万元,增长11.2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97万元,增长75.12%,主要原因:一是用于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标准化建设;二是林业局机关购买机要通信车;三是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实施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0万元,下降29.6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3万元,增长67.49%,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工作需要购置了一辆机要通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2.9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机要通信用车一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原公务车报废,新购置机要通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6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森林巡查、松材线虫处置、国土绿化、森林公安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2万元,下降5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6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处置、国土绿化实施、森林督查办案出行较多。

公务接待费1.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7万元,下降83.2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2万元,下降42.3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2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82元,车均购置费12.99万元,车均维护费1.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25万元,增长63.99%,主要原因是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标准化建设支出较大。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区华蓥山林场、区湿地保护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39.5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减少开会数量,缩减了会议开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4万元,下降48.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必要的培训一律不参加,缩减了培训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63%。主要用于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如防火道路建设;采购中介机构服务项目如公益林落界、档案数字化、退耕还林验收、森林督查暨“一张图”管理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2小项,涉及资金22604.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项目评价为优的58项,项目评价为良的6项,项目评价为差的8项。自评为差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未实施,如森林火灾高风险项目涉及金额1130万元还未实施,正在进行前期方案评审工作。二是部分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区级相关工作还未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重庆市公益林落界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完成我区公益林落界工作,公益林面积为8363.89公顷;并完成森林资源影像判读工作,林地总面积增加6656.56公顷。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48万元,执行数为2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森林资源影像判读工作报告编制一份,二是基础数据得到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正在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2018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待区财政局绩效评价结果出来后再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2755263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公益林落界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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