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5522D/2021-000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7 |
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关于同意合川区盐井街道茶园村陆云路通畅工程使用林地的批复
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
关于同意合川区盐井街道茶园村陆云路通畅
工程使用林地的批复
合川区盐井街道茶园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经我局林业技术人员依据你单位提供的由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编制的《合川区盐井街道茶园村陆云路通畅工程拟使用林地调查表》现场查验,同意你单位使用我区集体林地。现将有关事宜一并批复如下:
一、同意合川区盐井街道茶园村陆云路通畅工程使用我区盐井街道集体林地0.2583公顷,蓄积为1.0立方米。其中盐井街道茶园村8社0.1229公顷,9社0.0350公顷;观音村9社0.1004公顷。用途为四好农村路建设。
二、使用林地有效期为长期。
三、需要采伐林木的,项目用地之前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四、项目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详见你单位提供的由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编制的《合川区盐井街道茶园村陆云路通畅工程拟使用林地调查表》,项目路线及规模详见重庆市合川区交通局出具的《关于盐井街道陆云路等5条通畅通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复函》(合川交函〔2021〕340号),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
此复。
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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