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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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522D/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下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单位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

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天然林保护。加强石漠化治理。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等重大改革方案并实施。

7.负责编制林木采伐计划,执行限额采伐规定。负责全区林木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依法办理有关证照。指导林业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8.组织指导全区湿地保护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导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林木种苗生产;组织指导保护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安全。

9.组织实施林业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及其生态保护区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湿地等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湿地等生态补偿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拟定机关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材料等;负责筹办各种综合性会议;负责林业系统组织、宣传、人事、劳资、考核、奖惩、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督办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林业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审计监督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提出林业、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等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行业统计;负责对林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三)造林绿化科。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修复;负责编制林业和林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提出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指导造林、抚育管理和抚育间伐作业设计;负责协调和检查指导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古树名木保护;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和档案的管理;指导培育和开发林业特色产业;负责全区林业经济发展,指导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提高林业综合经营发展水平;负责河长制工作;负责扶贫工作。

(四)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科(挂林政资源管理科、法制科牌子)。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负责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受理;负责林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林业行政案件复核,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负责拟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和法制工作计划并牵头实施;负责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及向上级机关报送备案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和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负责林地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组织开展林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与评价;负责编制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中长期规划,开展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监督检查对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审查办理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和培植经营利用审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准运证、建立固定狩猎场审批、狩猎证;负责编制林木限额采伐计划,执行限额采伐规定,办理林木采伐(集)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提出风景名胜区新建、调整的审核建议。

(五)森林安全科(挂信访办公室牌子)。负责林业安全,维护林业社会治安秩序;负责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按照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负责森林防火的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下属单位职能职责

(一)重庆市合川区华蓥山林场

区华蓥山林场为区林业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保护林区森林资源,负责国有林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和基础设施维护;负责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培育工作,荒山造林、迹地更新;负责国有林区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国有林区禁种铲毒工作。

(二)重庆市合川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为区林业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林业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林业植物检疫事务,为全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学研究和防治技术推广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木种苗管理、林业科技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林木种苗工程建设,参与全区林木种苗行业管理;负责组织林木种苗生产,种质资源管理及良种的引种、育苗、示范、推广工作,参与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科学研究试验,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项目;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及技术服务。

(三)重庆市合川区湿地保护中心

区湿地保护中心为区林业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湿地建设、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湿地保护管理有关事务性工作;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统计等工作;承担湿地保护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保护,落实湿地的管理利用等事务性工作,落实合川三江国家湿地公园规划、保护等相关工作,指导湿地公园建设;落实全区在履行国际湿地公约方面的履约工作,开展湿地保护对外工作与交流;落实大口鲢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

(四)重庆市合川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林业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以区林业局名义履行除区生态环境局涉及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职责以外的相关执法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非法征、占用林地行政案件的执法;负责对违法采挖珍稀野生植物资源和珍贵树木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对木材、林板和野生动植物运输违法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对乱捕滥猎、违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对木材市场和木材贮运货场的违法行政案件的执法;负责对木材经营、加工用材单位非法收购木材的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对超限额、超权限发放林木采伐证、木材运输证件;负责对买卖或伪造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质量检验证书和种苗标签等行政案件执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负责对植物新品种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对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子、种苗的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对防沙治沙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对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行政案件执法;负责其他林业行政执法处罚等工作。

办公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江城大道255号

办公时间

上午9时上班,12时30分下班;下午14时上班,18时下班,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

李小刚

联系电话

023-4275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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