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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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565T/2023-0018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发布日期 ] 2023-05-10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防控网建设实施方案

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防控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防控网建设实施方案》(合川教〔2019〕494号)2023年继续延用此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防控网建设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下称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建设,切实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根据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渝综办201772)精神, 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届市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公安指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学校内部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不断提升安全防控能力水平,形成立体化、信息化的学校内部安全防控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1.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保卫机构组织实施,其它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 建立完善安全防范日常管理制度;健全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工作、生产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现金、票据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有危险物品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 建立“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一般隐患即排即改,重大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发生的重大不稳定事件或紧急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公安机关。

4. 建立完善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定期对教职员工,特别是门岗、宿管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范培训,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升防范技能。

5. 建立完善“防盗抢、防破坏、防事故、防暴恐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规范舆情发布,密切监测舆情,确保恶性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6. 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细化检查考核办法,将内部安全保卫任务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员;采取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等形式,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人防队伍建设

1. 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安全保卫机构或配备专兼安全保卫人员。保卫机构设置、安全保卫人员配备应当与安全保卫任务相适应。学校校园保安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配备。

2. 区教委每年组织安稳干部、校园保安集中培训各一次,培训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日常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提高学校安全保卫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各学校结合实际,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园保安培训。

3. 严格落实值守巡查制度,对出入人员、车辆、物资履行检查、登记、报告等职责,对人员密集区域进行巡逻和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实施专人守护,及时发现可疑情况,依法开展先期处置。发生案事件后,应立即报警,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堵截,防止其逃跑。被确定为反恐重点目标单位的,安保人员 24小时值守,每班次不少于两人当值,单位主要领导、安全保卫人员应保持 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加强物防设施建设

1. 单位内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氧中心,计算机数据中心,安全监控中心,财务室,档案室,大中型设备、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放点以及重要生产、经营场所,其房屋建筑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质量,防护门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当符合《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2007)标准,围墙、栏栅应当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按规定确需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性重要物品的单位,要使用符合安全防范标准的专用库房或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险柜(箱)。

2. 对易发生坠落、踩踏、溺水、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场所、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落实相应防护设施。学校应在主要出入口和内部主干道等处设置机动车减速装置,大门口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防冲撞设施,在围墙等周界设施上设置防攀爬装置。

3. 根据保卫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和防护装备。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手持对讲机等设备;防护装备包括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毒(防化)面具、防割手套、钢叉、盾牌、护卫棍、强光手电等装备,提升保卫保安人员抵御外来不法侵害能力。

(四)加强技防系统建设

1. 充分发挥技防在构建动态安全防范系统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28181—201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出 入 口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设 计 规 范》(GB50396—2007)、《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44—2006)等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系统,实现四个系统互联互通。逐步推行视频结构化应用,在单位主要出入口通道和重要部位建立人脸识别系统。

2. 推进监控中心建设。较大规模学校应当设立监控中心,对本单位技防系统的安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安全监控中心要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配备通讯设备和后备电源,保证断电后入侵报警系统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视频监控工作时间不少于1小时,系统故障要在24小时内消除。单位所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当符合相关标准,预留联网整合的接口,视频监控图像保存不少于30天,被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90天。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将相关视频图像资源接入公安机关共享平台。

(五)加强行业标准建设

1. 学校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按照已颁布实施的公共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对尚未出台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要按照防范适当高于风险的原则,全面排查评估本单位的安全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2. 被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管理单位,要按照“属事、属地”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相关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或工作规范、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应急准备,切实有效提升防范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内部风险防控

1. 深入排查单位内部职工之间、职工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周边之间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实时收集掌握内部涉政治稳定、暴恐袭击、群体性事件、极端行为、非访集访等情报线索,落实周研判、月小结工作制度。及时开展接访、约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到市进京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2. 做好单位内部各类诉求群体牵头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治安高危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要按照“一人一专班,一群体一方案”要求,明确管控责任,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法治教育、政策解答、思想疏导、人文关怀、跟踪管理等多位一体稳控措施,严防发生极端行为造成现实危害。

3. 组建护校巡逻队伍,主动加强与社区警务室、社区网格的联勤联动,切实维护单位及周边治安秩序。要与属地公安机关建立治安警情相互通报机制,加强单位内部及周边治安问题的预测预警预防,形成信息互通。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

1. 将组织机构、安防制度、隐患整改、发案情况、巡逻防控、视频监控、访客记录等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素纳入信息化管理,建立数据采集、录入、维护工作机制。

2. 学校应积极支持配合综治部门、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综治信息系统和内保单位综合信息系统,汇聚整合、互联共享单位内部安全防范信息,逐步构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大数据,实现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管理智能化。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学校是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学校要主动邀请公安机关对本辖区、本单位内部安保工作进行指导,切实提高内部安全防范建设水平。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事故和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规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责任倒查制度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附件

学校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1.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

2.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渝公发〔2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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