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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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565T/2023-002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2023年合川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第一批次)

2023年合川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第一批次)  

一、认定对象: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户籍在合川区;持合川区有效居住证;合川区高校就读非毕业年级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合川区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符合规定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流程:

申请人了解认定的相关规定和安排→网上申报(仔细阅读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的认定公告及网报注意事项)→体检→现场确认→认定→证书发放→错误信息更正

三、认定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3229:00—3月2717:00。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3日9:00-11:30、14:00-17:00。

四、现场确认及材料提交

(一)现场确认地点:

1.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重庆市合川教师进修校(钓鱼城办事处幽客路2号,乘坐632公交车至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站下车,上行150米;乘坐213、236、225公交车至重庆市合川教师进修学校站下车即到)综合楼405室继教中心确认;

2.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和中职教师资格确认点:合川区教师档案信息中心(合川区南屏中学食堂底楼,乘到火车站128路公交车在中南路站下车后往中南支路前行150米)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左上角单钉装订):

1.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当场核查,本项不提交复印件。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页可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地类型选择“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证明原件 1 份;

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

(1)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港澳台学历提交《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学历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登记照1张。照片为正规证件登记照,应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照片为相同底版。照片须露耳、露眉、露颈,不准配戴任何首饰,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2015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认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1)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该生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上无“教育学习”成绩同,还应当提交学籍档案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公章);

(2)申请人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附件2)。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材料不全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8 体检表:体检表原件1份。认定人员按认定部门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仅限于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9.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查。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南岸区四公里学府大道 9 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楼 503 室)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或台湾的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返回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5日前完成,合川区体检医院为合川区人民医院健康管理科(体检中心)(合川区人民医院7号楼即行政楼正对,合川区希尔安大道1366号)和合川区宏仁医院。申请人自愿选择体检医院,体检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由认定机构派专人领回,本人不得私自将体检表带走。体检结论不合格者,不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说明:申请人须带上身份证到医院如实填写体检表上本人信息,体检表照片须和网上申报的一样。怀孕人员持有怀孕证明材料经指定医院确认后,或在指定医院检查确诊怀孕后,免于放射科项目检查。若体检期内正值生理期,请提前与体检中心42727073或宏仁医院42445312(42867302)联系调整时间。如有不合格人员,由体检中心或认定机构通知其复检。体检完后体检表请交体检中心,不准私自将体检表带走。体检人员须空腹在上午10点以前到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不要在医院的公众号上预约,以免出现费用不一和体检报告混乱不好查找的现象。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认真阅读认定所在区县的注意事项。建议到现场确认的时间尽量提前,以便留出补交不合格材料的时间。

2.网上报名时选择的任教学科一定要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选择的任教学科一致。

3.“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的教育部门。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4.“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5.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六.证书领取:

申请人于2023年5月8日—10日凭身份证原件及时到现场确认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地点:合川区南津街南园东路99号城投大厦十一楼1116室(火车站可乘坐116或126公交车在城投大厦站下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申请人要及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信息更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专用密封袋封好后,由申请人在15日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勇、刘桦(区教委人事科)02342824178,王咏雪(区教师进修校)15823303680

附件1:应届毕业生学籍档案证明

附件2:往届师范生首次认定承诺书模板


附件下载:

附件1:应届毕业生学籍档案证明.wps
附件2:往届师范生首次认定承诺书模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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