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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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4857/2021-00310 [ 发文字号 ] 合川财综〔2021〕21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停止使用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 专用收据〉的通知》的通知



合川财综〔202121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停止使用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

专用收据〉的通知》的通知


区教委:

为规范财政票据管理,重庆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停止使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专用收据>的通知》(渝财非税〔202113号),现予以转发,请督促各学校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停止使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专用收据》的通知(渝财非税〔202113号)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112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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