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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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61547/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合川区交通局2023年行政处罚1216-1231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合交执罚〔2023〕202311015001267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依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183项一般情形规定,处以10000元罚款。

罚款1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18

合交执罚〔2023〕202311015001296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依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183项一般情形规定,处以10000元罚款。

罚款1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18

合交执罚〔2023〕202311015001295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依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183项一般情形规定,处以10000元罚款。

罚款1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18

合交执罚〔2023〕202311015001257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依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183项一般情形规定,处以10000元罚款。

罚款1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18

合交执罚〔2023〕202311015001269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依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183项一般情形规定,处以10000元罚款。

罚款1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18

合交执罚〔2023〕202311015001218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依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183项一般情形规定,处以10000元罚款。

罚款1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18

合交执罚〔2023〕202311015001226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依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183项一般情形规定,处以10000元罚款。

罚款1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18

合交执罚〔2023〕202311015001256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五项、《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179项规定,处以30000元罚款。

罚款3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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