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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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637K/2021-00051 [ 发文字号 ] 合川经信发〔2021〕21号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合川土场综合能源站LNG加注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重庆合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合川土场综合能源站LNG加注项目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土场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重庆合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合川府地〔2021〕26号)“同意将土场镇一宗土地面积为370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编号:HC21-115-1号)使用权出让给重庆合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用途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你司已取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用于建设合川土场综合能源站LNG加注项目,以及《加快推进LNG站点建设发展指导意见》(渝经信油气〔2021〕3号)关于合川区2021-2022年建成2座LNG站点的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LNG站点建设布点,同意你司开工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重庆合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

合川土场综合能源站LNG加注项目

三、建设地址

合川区土场镇杨柳村三社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设计规模为加气能力30000m3/d,新建60m3低温储罐1台(半地下式),LNG潜液泵撬1台(含2台潜液泵、1台卸车增压器、1EAG加热器),LNG加气机3台,BOG加热器1台。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约4000万元,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

六、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七、有效期

批复有效期为24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你司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抓紧开工建设。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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