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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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637K/2023-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 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

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高新区: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川经信发〔202112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是在合川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并运行一年以上,具备较完善的组织架构、运行管理机制,财务状况良好。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核心技术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放宽到1000万元,专业从事工业设计、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业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技术中心建立了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四)企业技术中心的运行需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专职以及兼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0人。

(六)拥有固定的办公和科研场所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拥有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七)研发中心有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业化技术支撑、试验等技术服务的能力。近两年研发成果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得到市级及以上认定的新产品、新技术的优先认定。

(八)企业信用良好,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2)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认定的程序及要求

2023年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件同时报送的方式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1013日。

(一)申报企业填写《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材料》(见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参照《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并将所有申报资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经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签字同意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新区、镇街初审;

(二)高新区、各镇街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企业的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电子件报送至邮箱745059214@qq.com

(三)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初评结果、答辩结果和现场核查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按相关程序确定2023年度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并授牌。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及所在高新区、镇街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已认定为市级研发机构的,不纳入区级申报范围。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附件:1.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材料

2.企业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要求  

3.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4关于印发《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

             办法》的通知(合川经信发〔2021122号)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91日        

(联系人:邢悦联系电话:4274236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合川经信发〔2023〕2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合川区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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