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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经济信息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0 |
合川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装置安装试点工作的通知
土场镇人民政府,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合川燃气公司,正能燃气公司,各安装单位,广大燃气用户:
根据《合川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对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的通知》(合川燃安整治专班发〔2023〕1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在全区范围内选取8个试点小区,分别由我区公布的具备燃气安全装置安装资质8家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试点,检验各安装单位实力、安装质量及效率,作为后期全面推广分片区安装的依据;试点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安装单位的安装质量及效率,结合全区6家管道燃气企业未安装燃气安全装置的既有居民用户数量,实施分片区安装。
二、试点时间
即日启动,至2023年4月27日结束。
三、试点范围
土场镇、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既有居民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完成情况是市政府考核各区县的重要依据,试点安装是顺利完成全面安装的前提和基础。参与此次安装试点工作的镇街、燃气企业、安装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试点安装工作。对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解决不了的及时提交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研究解决,为后期全面安装做好充分准备。
(二)认真准备。一是试点镇街、燃气企业、安装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宣传动员会、微信群、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要重点宣传安装燃气安全装置的必要性,以及此次安装的目的、方式、补贴标准等内容,尤其是用户未通过《燃气安全装置综合管理平台》申请报装的,财政资金不予补贴,确保每户宣传到位,形成浓厚的安装氛围。二是各燃气企业、安装单位要熟练掌握《燃气安全装置综合管理平台》桌面端、手机端的操作流程,有人员不清楚的要及时组织培训;燃气企业要及时登录《燃气安全装置管理平台》,根据需要选取可在本企业供区内安装使用的燃气安全装置产品,建立产品目录库,供用户申报时选择,提前向设备生产厂商申请一定数量的工业互联网标识并完成分配、赋码等准备工作;各安装单位要立即准备好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材料、工具等。
(三)规范安装。一是各安装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燃气安全装置使用工业互联网标识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加装燃气安全装置时,必须全面、正确使用工业互联网标识,严格按照安装流程上传安装信息,对安装不规范、未加载工业互联网标识、安装信息不完整的,燃气公司不得通过验收。二是各安装单位要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GBT 50493-2019等燃气安全装置相关安装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安装,区经济信息委将组织相关单位随机对各安装单位的安装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安装的产品质量不达标、安装工艺不规范标准的安装单位,根据严重程度,依法取消在合川区从事燃气安全装置的销售、安装资格。
附件:燃气安全装置安装试点小区名单
合川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章)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