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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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1-00672 [ 发文字号 ] 合川府〔2021〕5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合川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合川府〔2021〕52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集中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合川区行政区域内的高层建筑物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

二、整治时间和方式

2021年6月20日前,业主或有关权利人应对属于整治范围的可燃雨棚自行拆除;对突出外墙防护网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9月20日前,对拒不整改的,区城市管理局将会同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进行“定点拆除”。11月20日前,所有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全部完成拆改。

三、整治标准

(一)高层住宅可燃雨棚应全部拆除。

(二)突出外墙防护网宜拆除,确实无法拆除的,应当在防护网上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

(三)高层住宅每套应有2个及以上应急疏散逃生口。

(四)应急疏散逃生口开口方式应符合《高层住宅防护网应急疏散逃生口技术规定(暂行)的通知》(渝建标〔2020〕30号)要求,宜布置在消防救援场地或消防车道正上方,应方便快捷,由室内向外开启,并设有醒目标识,其洞口尺寸不宜小于1000mm×600mm。

(五)满足救援和逃生需求的未封闭阳台数量可计入应急疏散逃生口数量。

四、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镇街负责全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

五、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殴打辱骂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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