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财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4857/2024-00008 [ 发文字号 ] 合川财综〔2024〕3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关于同意重庆柏盈会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机构迁入的批复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关于同意重庆柏盈会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机构迁入的批复

重庆柏盈会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4MA60PEYQ1X)申请迁入合川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从铜梁区迁入合川区,办公场所位于重庆市合川区江城大道376号。

二、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证书编号为:DLJZ50011720240002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和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和委托人的利益,并在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4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