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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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日期:2021-01-19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渝财公告〔2021〕72号),结合我区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我区2021年实际执行以及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重庆市合川区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重庆市和合川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咨询电话:42823238(区财政局)、42756635(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重庆市合川区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重庆市合川区2021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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