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54857/2023-0004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1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区委统战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3〕3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15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管理要求
该资金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属保基本民生—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出,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尽快明确使用方向,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对不及时分解预算资金、违规分解预算资金、因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预算资金,财政部门将按规定收回统筹。
二、科目列报要求
该资金年终由你单位列报支出,功能科目列“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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