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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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4857/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19 [ 发布日期 ] 2024-02-19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单位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区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牵头编制政府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报告。

(三)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平衡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与镇街、园区财政体制。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研究拟订投融资管理办法。

(四)管理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汇编全区和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按规定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导预算单位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票据、彩票公益金管理。

(六)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七)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级相关基金的设立、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履行国有金融机构出资人职责,做好金融资本管理。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招商引资财税政策审核。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工作。承办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二)参与拟订社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汇编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三)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风险的底线。

(十四)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

(十五)监督检查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十七)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研究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规划,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交办督办、安全保密、信访稳定、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年度预决算,承担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宣传思想、信息编发、政务公开、法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青年、妇联和统战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重大财政政策的研究制定。

(二)综合会计管理科(挂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指导;管理全区会计人员信息,监督和管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工作,依法对会计行为进行监督;负责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审批;组织实施本地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对全区性会计学术团体的设立提出审查意见,管理和指导财政会计学会等社团组织;负责财政票据、非税收入政策执行的解释和监管。

(三)监督评价科。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财政收支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财政内部控制管理,牵头拟定、审定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专项检查;负责财政局内部审计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组织、指导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四)预算科(挂税政科)。拟订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及改革方案,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研究并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财税扶持政策建议;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负责办理全区财政结算事项;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统筹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指导镇街财政管理和改革。负责区对镇街财政体制管理和转移支付工作。负责财税扶持政策的审核和兑现,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管理有关农村村级财政补助资金;指导村级财务管理,牵头研究制定指导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度。

(五)国库科。组织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汇总编报预算内旬报、月报和专户相关报表,负责预算执行及分析;推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调度拨付财政资金;承担总会计、基金会计、财政专户会计(含非税收入缴库)核算工作,定期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牵头组织财税库横向联网工作;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统筹做好决算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组织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六)行政事业科。承担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党群等部门的财务收支管理及有关工作;参与相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制定、资金统筹保障和具体实施工作;指导联系部门预算执行、预决算编制及信息公开;配合办理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配合执收单位抓好联系部门非税收入征管;对联系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按规定负责全区会议费、培训费、出国出境经费的政策研究和制定;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审核、办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工资转移;负责体彩公益金本级分成部分、乡村少年宫建设运行费用、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管理;负责宣传文化等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七)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畜牧等部门的财务收支管理及有关工作;参与相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制定、资金统筹保障和具体实施工作;指导联系部门预算执行、预决算编制及信息公开;配合办理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配合执收单位抓好联系部门非税收入征管;对联系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负责对水资源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收入的管理。

(八)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社保、民政、卫健、残联、医保、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的财务收支管理及有关工作;参与相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制定、资金统筹保障和具体实施工作;指导联系部门预算执行、预决算编制及信息公开;配合办理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配合执收单位抓好联系部门非税收入征管;对联系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就业、卫生、计生、优抚安置等专项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审核汇总编制区级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完善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关政策,负责补助资金监管;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分成部分的使用和监管,参与福利彩票销售的日常监管。  

(九)产业和金融管理科。参与制订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支持工业、商贸流通及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承担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汇总编报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区级金融类企业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兑现金融机构开展担保的有关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负责园区财政财务管理,指导其产业发展;负责区级招商引资财政政策审核;牵头编制政府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报告。

(十)债务管理科。拟订和执行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债务、国债资金、政府债券申报及使用管理;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预警,防范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指导镇街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资金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外债风险;牵头办理外债的转贷、支付、偿还和贷款使用的审批,管理政府外债项目国内配套资金。拟订全区融资计划、统筹投融资资金的调度及使用;负责对投融资企业融资、负债、偿债能力、投资项目收益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控制融资风险;负责协调投融资企业之间、投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投融资企业与项目责任单位之间所涉及的投融资相关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的前期论证工作。

(十一)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财务收支管理及有关工作;履行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设施维护,园林建设,垃圾处置,农村客运保险,燃气和电力保障,燃油补贴等方面的财政职能;参与相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制定、资金统筹保障和具体实施工作;指导联系部门预算执行、预决算编制及信息公开;配合办理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配合执收单位抓好联系部门非税收入征管;对联系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与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资金安排等工作;按规定协调配合执收单位抓好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政策兑现工作;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本级分成部分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和监管。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科。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地产商品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负责会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活动执行过程的监督;负责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参与采购行为实施监督;负责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况按规定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事项、查处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办公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1号(行政服务大厅A区四楼405室)

办公时间


9:00-12:30;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

文 胜

联系电话

023-4282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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