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4857/2022-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载体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2-02-14 | [发文时间] | 2022-02-14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 (第一次)预算的通知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
(第一次)预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5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7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号) 合川财预预〔2022〕1号和《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合川委农办〔202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从上级和本级财政衔接资金6050万元调整下达给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管理要求
该资金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454万元,属三保支出,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项目结余资金以及预算执行缓慢、预计年底前难以使用的项目资金,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转移支付统筹切实做好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渝财预〔2020〕9号)要求,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用于“三保”其他方面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该资金中年初预算区级财力安排的资金2566.993317万元,属三保支出,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项目结余资金以及预算执行缓慢、预计年底前难以使用的项目资金,按照《区级预算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川府发〔2020〕5号)相关规定,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用于“三保”其他方面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科目列报要求
该资金年终由你单位列报支出,功能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以资金分配表为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列支经济分类科目。
三、其他事项
坚持无预算不采购,该项目需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金额,请切实按照《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合川财采〔2021〕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及时报区财政局备案。
附件:1. 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调整分配表
2.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汇总表
3.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区级财政衔接资金调整表
4.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表
5.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绩效目标表
6.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就业项目绩效目标表
7.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巩固三保保障成果及其他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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